上周三,美国总统乔治.W.布什签署一项法令,规定:在美国凡是匿名发布文章属于非法行为。
有人认为根据此规定,使用机器匿名发布评论信息也将视为非法。
也有人提出一个创意: 既然使用机器发布垃圾信息属于违法,则可以举办一场比赛,任何把非法发布信息的人送入监狱的博客即为胜者,成为“第一博客”。
消息来源:Blog Herald
子睿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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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陈体滇
2006-01-12 17: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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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言论自由保护对于公共事物自由评论权,同时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各自的隐私权。匿名本身就是自由言论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布什这样做违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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