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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信息主权- -

Tag信息主权                                          

本文试浅议网络的信息主权,这还是一个新提法,和博客也有关。

国家的信息主权,可以理解为国家对于所管辖范围内特定信息的控制权。

信息的控制权包括两种——信息的物理传输渠道的控制权和物理传输渠道上流动的信息的控制权。

为了揭示特定信息的内涵,我们可以将网络信息做以下分类。

1、  个人私密信息;个人可以选择公开或者不公开,在什么场合以什么方式公开。受到国家的保护

2、  企业商业秘密信息;也受到国家保护。

3、  公众分享信息:包括商业化分享和非商业化分享。

4、  国家安全信息。

国家的信息主权涉及的特定信息就是对于国家安全有关的信息的控制权,不是其领土范围网络上所有的信息的控制权。

国家安全信息,和其他类型的信息在物理的通道上有隔离,也可以有共享。

对于物理上隔离的信息,国家有完全的控制权。只要防止窃密就可以。但泄密往往不是物理通道上的泄密,而是工作人员的泄密。

国家安全的一些信息也可能利用互联网传递,传递中使用加密的技术。互联网的利用增加了国家安全信息的通道,降低了传输的费用。因特网打破国界,使信息的物理渠道的控制权和物理渠道上流通的信息的产权分离了,造成了国家安全信息控制的互联网难题。

情报专家指出,国家的机密95%可以通过公开的信息中分析获得。因此,国家的信息安全和公众信息也有难分不解之缘。国家安全的状况和薄弱环节,可以通过公众信息暴露。因此国家需要对于社会其他信息也拥有必要的控制权,即保护公民和企业信息权的基础上,对于危害国家安全信息需要具有控制权。

公民将互联网信息的整体管理权赋予了国家。国家有责任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包括表达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还要维护个人和企业的私有信息以及知识产权,但同时要维护国家安全。这三者之间的协调是对于国家信息管理能力的挑战。人权和主权的维护都成为国家的神圣职责。

国家的物理边疆在领土上,而国家信息的边疆在于公民的心中,国家信息的最后的主权在于公民的人心。爱国的民众是国家信息安全的最坚固的长城,是信息主权的最强大的捍卫者。国家信息安全,人人有责。网络是培养、提升爱国意识的有力的工具。人民网强国论坛的实践说明了这一点。博客,尤其是实名博客更是培养爱国公民的好平台,是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最广大的草根力量。因为博客,作为个人网络的信息中心,赋予了个人空前表达沟通自由的同时也赋予了个人对于社会的责任。这责任包含了公民对于国家安全的责无旁贷的神圣责任。国家信息安全的互联网难题,从根本上将依靠爱国的公民、爱国的博客得以解决。

 

 

 

- 作者: 陈体滇 访问统计: 2005年10月14日, 星期五 08:21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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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luwei2008   2005-10-15 23:16:04   

信息社会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在网络内容上,西方文化的浪潮铺天盖地,国内一些人至今还天真的以为全盘西化就是最好的道路;
在网络设施上,CPU、操作系统、网络协议等等都是西方制订的,占有绝对控制权。
因此,我们在历经了西方的政治、军事、经济侵略之后,正面临着以信息为先导的文化侵略。如何保护我们中华文明的根,保护我们的传统文化,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应当越来越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 评论人:顺风   2005-10-15 14:05:13   顺风的博客  

国家信息主权是以信息化公民政治和信息化国际关系为核心的主权,从历史的角度看是技术进步带来的国家主权的外延扩张,从辨证的角度看是社会进步带来的国家主权的内涵嬗变。——供探讨,一并感谢陈老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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