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商开发软件最大的矛盾在于它追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矛盾。
从社会效益角度,它希望社会广泛分享,成为一种标准。
从经济角度讲,它希望完全的版权保护,获得最大的垄断收益权。
但是版权垄断利益存在又在客观上导致盗版的滋生。众多的盗版商分享了部分或者大部分的版权利益。
防止盗版需要政府和软件开发商共同付出。
政府的付出因为政府的能力本身有一定的限度。
软件的开发商的付出也有一定限度。当打击盗版付出小于的经济收入的提高时开发商不会增加打击盗版的走出。何况打击盗版还会使开发商的社会效益受到严重的损害。为其他竞争软件的进入打开了方便之门。
就拿微软的操作系统软件为例子来说吧。
微软操作系统软件在中国的软件市场,90%以上为盗版。但微软因此已经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收入和最大的社会效益。
如果严厉打击盗版,微软操作系统软件可能可以出售正版的市场占有可能从10%上升导20%。但其中10%的正版的收入要用来打击盗版。微软的实际的纯收入可能没有增加。
微软操作系统软件的盗版打击获得100%成功后,它原来的通过盗版商为他早就的全社会使用微软的社会效益只剩下20%了,损失了80%。
80%的人没有经济条件去购买正版的微软操作系统软件人,会怎么办?
他们会去购买价格比微软操作系统软件便宜的得多的其他软件——WPS将是首选。
因此盗版其实是保护了微软在中国的垄断。
因此微软继续推行我们看来持高于美国本土的很高的价格,它知道中国公司和单位有经济条件购买,切承担不起打击盗版的声誉的损失。是这些购买正版的公司和单位,用高价为盗版商和用户支付了给微软的费用。
因此软件开发商一面希望打击盗版,一面有要享受盗版的好处。我从来就不是一个知识产权的绝对的拥护者。相信所有软件开发商也不是。知识产权的目的是创新者和大众利益的统一。
归根结底这是一个经济学中的价格歧视的问题。
软件的价格要能够针对每个人的需求和支付能力,才是最合理的。也就是软件需要实施价格歧视的销售政策,对于开发商和用户都最有利的。但歧视违反了交易的公平,将收到用户的抵制。
解决的办法是采用多品质的多版本的多价格来应对不同的支付能力的用户。这又产生了,用户需求和支付能力的矛盾。
我以为当采用了虚拟货币以后,这个问题比较好解决。
虚拟货币需要实名制支付,实名制本身就可以对于购买者的状况进行了解,根据了解进行不同类型的价格的区别。软件的用户也愿意提供一些个人隐私的资料,如果能够获得价格的优惠。这种建立在用户状况不同上的价格区别,可以消除用户的不满。比如对于学生采用低价或者免费。对于大公司,由于使用次数多,可以适当高收费。人们一般会支持的。
虚拟货币的支付的方便还可以使软件采购按照一次买断,使用次数付费等多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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